一、项目编号: ZGZB2020-243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宁波市公安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不限 | 批 | 475 | 1900000.00元 | 宁波众韬档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汇海路52号037幢14-1、14-2 | 91330204074935159Q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波市公安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 | 宁波市公安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 | / | 见采购文件 | 按采购人要求 | 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为人,王青瑜,符柏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按照中标总价向成交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22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公安局
地 址: 中兴路65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062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2024新澳门开门原料免费
地 址: 宁波市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9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懿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7316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88042